壹。待在房無所事事(又缺股衝動創作)
貳。記錄(不然以本爺的記憶力,哈哈哈!)
叁。傷又是在11月(前2年是龍尾骨)

續《肆條壹》,本爺的腳板脫皮(週日)
起初真的以為脫皮,就由得它
緊接著的(週一)起水泡,想說它自己會消
誰知(週二)竟然瑪的呈黑色(淤血水泡)
起初我還以為是襪子弄到(剛好穿黑襪)
不過不可能褪色到這樣吧~(就知道喇嘢了)
然後就先照個相留念(結果就堆追問~ 我還以為沒人會看到的)

沒法了(週三)去到公司,同事說一定要去看醫生,就載了我去
本爺好日都不回去診所的,瑪蛋的這一去就政府醫院
還要語言不通(所以要同事帶著,完全就是翻譯員 :遮臉:)
同事還說“我還是頭次看到有人在醫院是興奮地”
(因為我對著本子照相)
本爺不是興奮(變態乜~)純粹是想記錄當下

看過醫生,藥物領在手
那醫藥費整皮嘢,真的剝了本爺層皮
都已經是不會吞藥的了,那些藥丸還要是大顆到~
一想到每天的早餐和晚餐後,我就想吐
要跛著走還是康復,自己選啦~
再大顆、再想吐,還是吃的(至少有消毒作用吧~)
好啦~ 接下來的日子都要當跛咖了
是可以慢慢走的,因不想碰到它,所以才拐著走
(對小腿和前腳掌而言,完全是體能訓練)
話說,週三看了醫生,同事是說順路載回
但想到她要去載人放工就不好意思打擾人家了
輕碰都像針刺般的拐著回,是平時用時的1倍

突然間覺得,為何要這樣作踐自己
好好地待在本地工作不好,至少有家人住同一屋簷下
那瞬間的內心是淚崩的
現在回想,是當初自己選擇的,
是自己要考驗獨立和堅持的能耐可以去到什麼等級
顯然此事是必經的,就堅持住吧~
同事說“有什麼事,你要告訴我們,
因為你是自己一個人在這裡,至少有我們可以幫你。”
俗說“百世修來同船渡,千世修來共枕眠”
本爺就說“今世有緣當同事,日後亦升為友人,福也”
感恩同事熱心相助(真心的)
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遇到好同事(至少至今我的同事圈還好好的)

醫生講要把腳用枕頭long著,所以本爺這週就癱在家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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